Saturday, October 13, 2012

法官馬修 (不茱蒂) 獲取 'A'

日期為 1966 年 6 月 11 日。十五歲。我完成了一半我生物學的期末考試。我研究了這次考試前一周 — — '' 它考以保持我 4.0 所需 GPA 不變。它不會總會發生的也不是那一天。


生物老師得到了叫出了房間,我返回了傳票。我是被開到縣法院以 2:0 下午到達。我已經不知道它是有關。從未遇到麻煩,因為我只有十五歲,我甚至沒有收到諺語停車罰單。儘管我的抗議,我護送這個類,放入一輛計程車,送到法院去。


在法院,我被帶到榮譽馬修的分庭。我坐在兩把椅子,面對法官的書桌之一。法官他分庭後等待約 15 分鐘,突然進入從法庭。我立即自豪收件者的"地獄你是誰?","你到底做我在內庭?"從法官。通常情況下,我會嚇倒的環境和捶胸頓足,不過,我很生氣。我需要和想,'A'。所以我告訴他我的名字,有關我的悲哀的故事。我以為我看見煙霧來自他的耳朵,我已完成我的故事。在這一點上,我覺得他更比我生氣。


他對他的對講機,告訴他的秘書他想要看到的他目前主持的個案所涉及的律師。輔導員迅速出現。法官然後去責怪這兩個律師的長篇大論。摘錄:"為什麼是這個男孩降至法院?你知道他是在期末考試時他被猛地拔出類到這兒來嗎?他如何進入一所大學,如果你將他從自己的期末考試拖呢?"律師說,他們認為這種情況,主審法官將需要我的證詞。法官的反應:"也不需要它。現在擺脫玩命律政。"


原來指的法官的案件,我哥哥和我確定家長監護。我的父母已離婚前五年,今天是諾曼地登陸日儘量為其父或母會接收保管。法官剛剛聽從雙方的證詞,告訴法庭,他將退休到他分庭作出的決定。當他看到我在他分庭暫時中斷這一進程。


他然後轉向我,問:"你要什麼我來決定呢?"我告訴他在過去的五年我告訴來看望我在我的家每季的法院代表我同樣愛我的父母。但代表總是想要我選擇某些父。所以我交替 ;一季度我會說我的母親 ;下一季度我會說我的父親。我還告訴他我很不高興看到我的母親 (我的父親有臨時保管) 每三周。最後我告訴他我和我的兄弟 (他覺得我做了相同的方式) 願意繼續與父親一起生活,但我想看看我的媽媽任何時間、 任何地方了。他說:"你有它"。他走回法庭,我能聽到他說,這是該交易,如果任何人都不喜歡他們將舉行藐視法庭。


三年後,畢業于高中。畢業後,一天約好了要見法官。他還記得我。我告訴他到大學接受了,並將在秋季開始的類。我還告訴他,他的決定是事件改變我的生活和我欣賞他這樣做對我來說那一天。他說他很高興,我和他只在做他的工作。從我的角度來看,我給了他的 'A' 工作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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