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9, 2012

Rer 的嵌入式記憶體: 高跟鞋

很簡單,腳跟是人的比站鞋之間的弱點穿著鞋子和地板背面的一部分。可悲的是,腳跟從未如此簡單。時尚的任何其他部分這麼小,轟動了這種多個 6,000 年存在過。他們一直功能和美麗,他們甚至過爭議。在 16 世紀初,歐洲貴族利用 lufthansa 對馬,跟隨著它抓住了他們從下降或滑出馬鐙。因為這是大多是這一趨勢,緊緊抱住的騎士它也因為在法院的一個趨勢。由德 · 芬奇可能甚至發明現代腳跟 !


約 1660,鞋匠奎擬細裳蜉路易十四設計高跟鞋。這雙靴子是無縫和牛犢和國王喜歡他那麼多要求擬細裳蜉保守他的技術秘密的靴子。擬細裳蜉還裝飾用戰鬥場景的 Louis 的鞋,並取得了一些他超過 4 英寸高的高跟鞋。其他人定期用高跟鞋的君主是瑪麗都鐸和瑪麗安托瓦。某個時候高跟鞋被用來增加高度,如在 1533年奧爾良公爵凱薩琳德美第奇婚禮。在其他時間期間他們實際上用作其功能的性質。


其它功能包括同一"逗留-中--箍筋"使用所使用的歐洲騎士用來蒙古騎兵在也。在不太衛生世界之前,室內管道系統中,高跟鞋必須也是很有用的有時令人噁心的地面保持穿戴腳很遠的地方。高跟鞋了法國大革命時期低王室成員被正在執行他們的財富和一個的標記法,財富是高踵。公民開始穿低高跟鞋為了自己單獨的從上層階級的華麗財富和還顯示,財富的炫耀。


事實上,它是第一次穿高跟鞋和其後是女性的男人。然而婦女著火了,一旦他們抓力。這並不是說男人不做仍偶爾穿高跟鞋。男子穿高跟鞋在很長的休眠後七零中簡要地返回趨勢。男舞者穿高雙的鞋,據估計大約 30%的成年男性穿高跟鞋在一個點或另一種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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